“老鼠仓”案李旭利获刑4年 罚1800万元
2013年10月30日 14:27
来源:山东商报
基金经理李旭利“老鼠仓”案于29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旭利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800万元,违法所得1071万余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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