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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公司代职总经理超时 90日限制或取消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信达澳银等3基金公司代职总经理超时 “90日”大限有望取消 今天,距离今年1月5日南方基金公司公告其董事长吴万善代任公司总经理已过去了7个月,依然没有看到有关其新任总经理的公告;距离信达澳银

原标题:信达澳银等3基金公司代职总经理超时 “90日”大限有望取消

今天,距离今年1月5日南方基金公司公告其董事长吴万善代任公司总经理已过去了7个月,依然没有看到有关其新任总经理的公告;距离信达澳银基金董事长何加武自2012年12月5日代任该公司总经理至今已有8个月。

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际上,《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独家观察发现,今年共10家基金公司发生了总经理变动,除去富安达和富国2家基金公司的代任总经理未满90日外,仅有新华基金1家基金公司在规定的90日内完成了继任总经理的公告。南方、光大保德信、信达澳银等3家基金公司,其代职总经理均超过90日。

不过,此项规定正在改变。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已经取消了“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这句话。

某基金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基金行业低迷、考核压力大、激励机制缺失、股权斗争等诸多因素,导致了基金公司代任总经理的人选落定持续时间会很长;而继任者究竟是从公司内部提拔,还是通过外部招聘,还是要看基金公司大股东的态度和公司内部人才的储备状况。

信达澳银董事长何加武代总经理已8个月

近年来基金公司高管变动频繁,其中不乏更换公司总经理的情况。《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多家基金公司的代任总经理任职时限超过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规定的90日。

《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观察发现,今年依照规定90日时间内完成新任总经理公告的仅有新华基金公司1家。新华基金在今年1月21日公告孙枝来离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陈重代任总经理,继而在3月28日就再次公告张宗友就任新华基金总经理。

除去新华基金在90日内完成外,其他如南方、光大保德信、信达澳银等3家基金公司均超过90日未有新总经理上任。其中,今天,距离信达澳银基金董事长何加武自2012年12月5日代任该公司总经理至今已有8个月,依然没有完成新任公司总经理的任命。

已经完成总经理任命的比如方正富邦基金公司,其公司董事长雷杰代任公司总经理时间也从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9月18日,也超过了90天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取消90日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已经取消了“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这句话。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相应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相应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人员应当依法、审慎履行职责,作出重大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并应当每季度将其代为履行职务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三)简政放权中表示,“考虑到基金管理人甄选到适格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继任人选的时间不易确定的实际状况,取消了对代为履行此类高管职务人员的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限制。”

“基金行业低迷、考核压力大、激励机制缺失、股权斗争等诸多因素,都是导致基金公司高管离职高烧不退的原因,”某基金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正因为这些,代任总经理的人选落定持续时间会很长。

“而总经理离任后所留下的空缺,究竟是从公司内部通过提拔副总经理,还是通过外部机构空降,或者是由公司董事长暂时代任,这些对总经理继任者不同的反映,表现出基金公司大股东的态度和公司内部人才的储备状况。”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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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总经理 基金公司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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