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持股市值达350亿 是否违规引关注
2014年04月23日 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曾福斌
今年以来,生命人寿在资本市场可谓风光无限。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通过不断增持,生命人寿目前持有的A股、H股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已占其2013年底总资产的17.74%左右,远超业内平均水平。保监会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则不再提及险资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限制。
险资运用违规之争
险资投资向来以安全稳健著称,生命人寿数百亿元投资10家上市公司,其对于股票市场相对激进的投资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引起了业内的关注。
根据保监会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10%的仅限于实现控股的重大投资,适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重大股权投资的规定。
现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三类企业:一是保险类企业;二是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三是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
若按照这一规定,生命人寿显然已超标,其持有的A股金地集团、农产品,以及港股必美宜、首钢资源、佳兆业集团、中煤能源均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且均为非金融类企业。
不过,保监会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则不再提及险资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限制。比例监管只对权益类投资的大类进行监管,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对于保监会的前后两个规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纯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若两份文件有冲突,应按最新文件执行,没有冲突的老文件应该继续有效。作为部委颁发的有关文件,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必须明确说明废止或者说明从什么时候起停止执行。
不过,有接近生命人寿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生命人寿可能是险资运用试点公司,所以监管层对它的资金运用监管得相对宽松。目前整个保险业只有生命人寿一家试点。
去年净利暴增420%
农产品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生命人寿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18.43亿元,同比增长6.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7.12亿元,同比暴增420.69%。超过了去年新华保险的44.22亿元的净利润,而同期新华保险的营业收入为1295.94亿元。
有业内人士称,生命人寿净利大增可能跟公司会计规则的变更有关,也可能是投资收益的拉动。证券时报记者数日前将相关问题发送给了生命人寿,但截至记者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据了解,生命人寿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德金融,持股20%。有消息称,生命人寿正准备往集团化方向发展,名字将打上大股东烙印,更名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快在年内完成。目前,生命人寿旗下公司有富德产险、生命资产管理公司、五星保险销售公司。(曾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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