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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董事长身陷滥权巨亏丑闻


来源:北京商报

昨日,一封《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被业内广泛关注,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长虹董事长身陷滥权巨亏丑闻

昨日,一封《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被业内广泛关注,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对此,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在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时并未言及过多,仅表示政府早有定论。而同一日,赵勇现身“智慧社区下的智慧家庭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长虹OTO社区生态论坛”并发表演讲,这一举动也使得该举报变得耐人寻味。

赵勇被举报4次决策绕开董事会

杨学军在举报信中指出,当索尼、东芝、先锋、日立等企业先后淡出或放弃等离子市场且长虹首个等离子项目逐渐成为公司拖累的情况下,赵勇滥用职权,与合肥有关方面达成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并在2009年6月-2010年10月期间先后4次绕开董事会做决策。

举报信表示,第一次是在2009年6月2日,赵勇绕开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时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杨某,以长虹股份的名义与合肥新站管委会签署了《H3项目战略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H3备忘录”),也就是鑫昊等离子项目。

第二次是在2009年6月9日,赵勇绕开公司董事会,以长虹股份的名义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鑫城公司”)签署了《H3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即H3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全权委托长虹公司负责。

第三次是在2009年12月20日,由于H3备忘录约定了长虹股份将对鑫昊等离子项目实施整合,在鑫城公司对鑫昊公司向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时,赵勇绕开长虹集团董事会,以长虹集团的名义向鑫城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第四次是在2010年10月14日,为解决徽商银行合肥新站支行向鑫昊的放贷问题,赵勇绕开长虹股份董事会,以长虹股份名义向徽商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提供了承诺函。

举报称致使国有资产损失重大

在杨学军看来,正是因为赵勇的违规操作导致长虹陷入了巨额债务。

举报信指出,H3备忘录投总额为20亿元,包括10亿元资本金以及10亿元融资,前期由合肥新站相关企业投资建设。长虹股份应邀提供技术、人力和项目管理等专业支持,并争取在2010年一季度启动定向增发,以市场方式对H3项目实施整合。也就是说,H3项目成立之初就已注定要被长虹整合。

举报信显示,在后续H3备忘录的执行过程中,长虹集团先是为鑫城公司对鑫昊公司向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提供担保,随后向徽商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提供了承诺函,保证收购鑫昊100%股权。

举报信指出,2012年10月24日,赵勇代表长虹集团与鑫城公司草签了《等离子项目整合框架协议》及《等离子项目整合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长虹集团分别以约2亿元、3亿元和不低于5亿元分三个阶段接手鑫昊等离子全部股权。

杨学军表示,长虹集团完全收购鑫昊,就意味着全部损失均要由长虹集团承担。按照举报信中描述,这其中便包括共计20亿元投资资产以及10亿元银行贷款。而据了解,鑫昊等离子工厂早就停工,也就意味工厂无法按照原定经营计划来实现收益。在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看来,等离子面板生产线的停工,主要是因为等离子电视市场急剧萎缩,基本上退出中国市场。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来看,长虹选择等离子策略在方向上存在错误,但是家电企业在面临技术升级的选择时出现错误也是常见的事。不能因为投资失败就将错误归咎于赵勇,关键在于赵勇是否存在上述举报中的行为。

长虹存员工举报与被举报前例

此次也并非长虹首次面临员工举报与被举报事件。就在7月22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便发布公告称,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一名雇员挪用海外发展若干资产,并于2015年6月14日向香港警方举报。

而早在2010年初,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便实名举报长虹业绩造假,称四川长虹自1998年起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不过,长虹随后发布澄清公告称一切均属“子虚乌有”。绵阳国税局、四川证监局针对上述举报也均表示未发现长虹的问题。2010年20日,范德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拘。2011年9月15日,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范德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长虹集团 证监局 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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