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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同业业务治理将击破楼市泡沫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内金融体系最大风险有三:影子银行泛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约、楼市泡沫破灭。对此,2013年国内出现两次“钱荒”之后,监管层开始认识到国内影子银行及银行同业业务风险的严重性,并开始规范影子银行及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这样,国内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治理可能成为楼市泡沫破灭的催命符,对此投资者要密切关注。

原标题:易宪容:同业业务治理将击破楼市泡沫

国内金融体系最大风险有三:影子银行泛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约、楼市泡沫破灭。而这三者统统都与国内银行间同业市场有关。这三大风险很大程度上都是与国内同业市场所谓的金融创新有关。因此,对国内同业业务的治理就有可能成为国内楼市泡沫破灭的催命符。

因为,我们可以看到,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政府也随美国的量宽政策起舞,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而国内商业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则成了这种刺激政策最为主要的方式,从而使得国内金融体系的信用风险快速聚集。因此,从2010年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政策,如信贷额度管理、资本金约束、存贷比管制等管理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商业银行为了突破政府这种管制,在银行间同业市场采取了一系列的所谓金融创新的行为,这就使银行间同业业务不仅成了商业银行削减贷款规模、规避政府监管及寻求监管套利的工具。这样,通过同业市场,商业不仅突破了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反之其信贷扩张的规模更快,同业业务也成了不少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

可以说,从2010年开始,国内银行同业业务得到迅速增长。比如说,2010年末到2013年6月,中国银行业同业资产规模平均同比增长为33%以上,分别为总资产增速的2.0倍及贷款增速的2.1倍。随着规模快速扩张,同业业务在银行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占比也逐年上升。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及它的信用创造功能,不仅导致了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下降及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而且导致社会信用过度扩张及弱化宏观调控作用。据估计,中国同业业务信用扩张规模从2009年初的1.8万亿飚升到2013年底的14.7万亿。同业业务额外地信用创造达到近15万亿元。在这个时期也国内影子银行最快时期,2012年国内影子银行的增长速度达到42%以上速度。

国内同业业务快速发展,不仅弱化金融监管的效力,也正在积聚国内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为,银行同业业务看上去是一种金融创新,通过调整表内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各项监管指标来达到银行创收,但实际上是国内商业冲破现有制度为监管套利的工具。比如,银行可以借助同业“通道”腾挪信贷资产,对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发放贷款,这样既不占贷款额度,又可规避存贷比约束。同时,对于同业业务,其最为重要的赢利方式就是期限错配,即以短期负债变为长期资产。如果说,在货币政策宽松时,这种期限错配没有多少问题,好像也是现代银行的特性,但是,当货币政策紧缩时,就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更为严重的是中国银行同业业务与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它是以银银合作为主导,并形成了银信、银证、银期、银保、银租、银财等多种合作方式并存局面。这不仅完全打破分业监管的格局,也成了金融风险迅速传导及放大的根源。

更为严重的国内的各种金融机构通过同业业务这个通道,把银行向企业的融资链无限拉长,这不仅使得国内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快速膨胀及泡沫化,而且这种无限拉长的融资信贷关系把其运行过程的风险及问题全部掩盖起来,从而使得国内金融体系的风险越来越大。比如说,国内的上市银行尤其几大国有银行,目前其股价跌到难以想象之地步(无法是市盈率还是收益率来说都具有相当吸引力),但股市的投资者就是不敢靠近购买。何也?市场投资者都在担心,国内银行对影子银行渗透到底有多深?风险到底会有多大?比如,2013年到香港上市的重庆银行,上市之后其价格为何一直跌破招股发行价,就在于市场一直担心其影子银行的风险高。因为,从重庆银行招股书中,就显示出国内银行是如何透过设立中介机构,买入信托贷款后把“信托受益权”转售給银行,拐了个大弯把资金来源真实情况掩饰之后,通过这种相互转让,原本高风险的企业信贷搖身一变,成为银行间的安全资产,从而巧妙地规避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监管。而重庆银行是这样,国内的其他银行也是如此。而国内银行业规避监管的最好方式多以是通过同业业务进行的。

还有,通过银行同业业务这个通道,使得银行体系大量的资金都流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导致资产价格及房地产泡沫吹大,国内实体经济出现严重的挤出效应。比如在这几年实体的企业利润率只有3-5%,而影子银行的利润最高到182%,最低也不小14%。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国内经济的严重“房地产化”,而且通过同业业务让整个社会的资金只是在金融体系内部循环及空转,国内金融体系的泡沫化进一步严重。

对此,2013年国内出现两次“钱荒”之后,监管层开始认识到国内影子银行及银行同业业务风险的严重性,并开始规范影子银行及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此,2013年3月发布了8号文及107号文,同时,8月成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周小川牵头,包括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外管局领导,以加强对诸如影子银行等涉及跨部门金融业务进行监管。而今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为9号文),就是跨部门金融业务进行协调监管重要成果。9号文以全面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为切入点,提出了18条规范同业业务的措施。这些措施看上去是规范同业业务,但实际上9号文是一个全面整顿国内影子银行的重要文件。所以9号文的出台就是要对同业业务这种错综复杂及无限拉长的融资链进行治理整顿,让同业业务市场各种非银行的标准业务全部纳入到政府的监管框架下。这样。目前国内各种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与银行同业业务在内的整个影子银行体系,都要完全纳入监管当局的系统监管框架下。

而对同业业务的治理首当其冲的是会阻止再让大量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即使不能够全部阻止也会让这个渠道的融资成本更为上升。而这是目前国内楼市及地方政府融资来台最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一旦这个融资渠道受阻,再加上人民币贬值之后外国融资渠道收缩,国内房地产企业面临融资困难会更为加剧。同时,由于整个金融体系的融资成本上升,政府希望国内商业银行让更多的资金通过个人按揭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也可能为一厢情愿。

可以说,受9号文出台之影响,国内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资金流向、资金的价格水平都将会发生很大变化。而这种变化受到冲击最大就是国内楼市。这样,国内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治理可能成为楼市泡沫破灭的催命符,对此投资者要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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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同业业务 楼市泡沫 期限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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