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和银行是什么关系?写在利率市场化之前
2014年03月18日 08:12
来源:凤凰网山东
作者:李承志
写在利率市场化之前(一) 把钱存在银行既安全还有利息,这是我们中国几十年来居民储蓄的实际情况。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脚步越来越近,存款保险制度很快就要推出,大家突然有点迷茫了。一方面是我们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可
把钱存在银行既安全还有利息,这是我们中国几十年来居民储蓄的实际情况。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脚步越来越近,存款保险制度很快就要推出,大家突然有点迷茫了。一方面是我们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利息,另一方面是这些属于我们的钱再也不“安全”了,因为银行可以破产了。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大家有必要弄清楚我们和银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把钱存在银行,本质上是银行借了我们的钱,是借贷关系。我们是债权人,而银行是债务人。否则,银行怎么会给我们支付利息呢,我们应该向银行支付保管费才对。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也可以清楚的看到,我们的储蓄,在银行的帐上记账为“负债”。从这一点讲,银行借了我们的钱,不仅要给我们支付利息,还要确保安全才对。有个反向的交易,就是如果我们从银行借款,要给银行支付利息,而且到期必须归还,否则就会面临起诉甚至坐牢的危险。
国家鼓励居民储蓄,初衷是筹集国家建设和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们作为公民义不容辞。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银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说简单点就是信贷投向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而我们储蓄的目的却是几十年未变。所以,我认为在利率市场化以及允许商业银行破产之前,我们还有些工作需要做、还有些关系需要厘清。
第一, 重新定义银行与储户的关系,我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关系:一是代保管,就是我们的现金是委托银行保管的,银行不支付利息但是需要确保资金的安全,储户需要支付给银行保管费;二是委托理财,实行保本但是浮动收益制度,银行和储户之间利益共享,按比例分成;三是委托或者联合贷款,实行相对固定利率,风险共担,万一造成损失,按照比例分担。
第二, 银行根据自己的经营定位,设计不同利率的信贷产品,再去吸引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储户,银行在设计这一类产品的时候,可以采用结构化的模式,银行自有资金作为劣后级,储户资金作为优先级。(实际上,作为政府的难题,如何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或者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也可以通过这个方法得到解决。让广大资金提供者选择投向,也是值得探索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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