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山东将在全省内开展财税专项督查
2015年05月20日 09:23
来源:齐鲁网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和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等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提出,要加大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今年第三季度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原标题:第三季度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税专项督查
齐鲁网5月19日讯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和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等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提出,要加大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今年第三季度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政府部门支出进度定期通报
8月15日前市以上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
《意见》提出,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分部门、分地区、分科目以及分业务处室等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6月15日前市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比例不低于90%,8月15日前原则上将市以上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完毕。
对支出进度慢的地区,省级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支出进度快、压减结转大、清理暂付款多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纳入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各地每月支出进度情况抄送设区市人民政府。
检查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情况
第三季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意见》提出要提高行政效能,强化通报反馈。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对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实行专项通报。依据政策措施落实要求,在政策出台后1个月内、1个季度内、半年内以及年底,分阶段通报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重大实施效果、重大工作进展和特别重要的情况,要正式行文上报省财政厅。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研究政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政策实施后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督促检查的局面,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行为。今年第三季度,省财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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