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垄断最贵罚单开出 奔驰认罚3.5亿
2015年04月24日 16:03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素宏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开出3.5亿元罚单,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2014年8月,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收到来自湖北省物价局的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额过百万元。
资料图
原标题:车企垄断最贵罚单开出奔驰认罚3.5亿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开出3.5亿元罚单,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这一金额远高于此前奥迪、克莱斯勒被开出的罚单,成为国内汽车反垄断单一企业“最贵”罚单。两年来,国内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金额已超18亿元。奔驰方面昨日回应称,对于判罚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
奔驰称已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调查结论,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从罚款比例可以看出,奔驰去年在江苏省的销售额高达50亿元。
此外,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也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此前,奥迪和克莱斯勒分别被罚款2.5亿元和3000余万元。
对于开出的罚单,奔驰方面昨日回应称,“梅赛德斯-奔驰表示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与此同时,奔驰方面还表示已经通过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已获得相关执法机构的认可。将引以为戒,在公司内部、经销商网络,以及各个业务环节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处罚比例较以往高
对奔驰开出3.5亿元、相当于其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单,到底高不高?
有分析称,3.5亿元这一数字大大低于业界预期的10亿元。有媒体报道,早在对奔驰的罚单公布前,在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公司透露反垄断罚款范围将在5亿元以内。
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认为,因为本次公告中对处罚对象的表述并不够清楚,比如到底是奔驰国产车还是进口车,因此很难确定处罚额度参照的基数到底有多大,所以也就无从评价。据戴姆勒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旗下奔驰品牌销量达到146.2万辆,在华创下21.8万辆成绩。
此前,湖北物价局对一汽大众开出的罚单金额为2.48亿元,是其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6%;上海物价局对克莱斯勒的罚金是3168万元,是其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3%。由此来看,此次对奔驰的处罚力度并不算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这次奔驰受到按照销售额7%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考虑到奔驰限制最低价格,与当地经销商“勾兑”,对消费者权益的危害严重;另一方面,很可能是奔驰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态度不够良好,因此没有像部分经销商一样获得较轻的处罚。
现行规则“助长”垄断?
行业实施多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间接强化了汽车供应商在销售环节的地位,因此只有修改完善这一规则才能从根源上避免车企对生产、销售、定价等环节的价格垄断。
钟师表示,但该办法对于下一步汽车品牌经销商、供应商具体如何操作并未做详细规定,现行的反垄断法也不系统,汽车行业也没有通行的条例,商务部的流通法也尚未真正开始实施。
“奔驰涉嫌价格垄断、供应商与经销商联合破坏公平的竞争,存在的问题很有可能是全国性的问题,而不是江苏一个区域的问题,而法律应在全国范围内对车企垄断进行统一管理,而不是单独仅仅惩治某地。”钟师说。 新京报记者刘素宏闫欣雨
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
宝马:上百万
2014年8月,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收到来自湖北省物价局的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奥迪:2.5亿
2014年9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对一汽大众奥迪关于反垄断调查的处罚结果。据公告公布,2014年3月,湖北省物价局发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克莱斯勒:3168万
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作出了处罚决定,其中对克莱斯勒公司处罚款3168.20万元,对3家经销商处罚款共计人民币214.21万元。
12家汽车零部件日企:12.4亿
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反垄断处罚。国家发改委此前的通告显示,对这12家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奔驰:3.5亿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公布,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 行业
汽车业两年内领18亿垄断罚单
自去年起至今,各地物价局、国家发改委对车企共开出多张罚单,涉及一汽大众、奥迪、宝马、奔驰、克莱斯勒等多家知名车企。两年来,国内汽车业共认领了超18亿元的罚单。
2014年9月,湖北省物价局对一汽大众开出2.48亿元的罚单,处罚额度为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6%;并对省内8家奥迪4S店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除一家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予处罚外,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
2014年9月,上海物价局对克莱斯勒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168.20万元;对其三家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4%到6%的罚款,共计214.21万元。
2014年8月,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收到来自湖北省物价局的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额过百万元。
2014年8月20日发改委宣布,对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的12家日本企业罚款约12.4亿元,成为迄今为止我国罚款额最大的一起汽车行业反垄断案。
为何反垄断罚单集中在汽车企业?发改委反垄断局前任局长许昆林曾公开表示,发改委调查处理的绝大部分案件都来自于举报。如果在一个时期,某个领域和行业,尤其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和行业,投诉举报比较密集,就有可能成为调查的重点。
另外,对于处罚为何是物价局来公布结果,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分析称,目前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负责具体的反垄断执行工作,物价局可以作为国家发改委的执法机关,对反垄断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另外,此次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江苏省境内,涉及的车企及经销商也都是江苏本地,因此该处罚通知由江苏省物价局公布。
■ 延展
反垄断茅头对准外企巨头?
今年2月,发改委对美国芯片巨头高通开出超60亿元的反垄断“天价罚单”。回顾近几年反垄断大案,2013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被罚3.53亿元、2014年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被罚12.4亿元、2014年三菱等10家日企被罚超12亿等,多数为外资企业。
2014年9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达沃斯论坛上表示,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外国企业只占10%。他强调,中国反垄断不针对特定企业,不搞选择性执法。
事实上,去年的反垄断罚单并非只针对外资企业。
在国家发改委2013年、2014年开出的反垄断罚单上,茅台、海南三亚旅游购物店、云南丽江旅行社集团、眼镜片生产企业依视路等中国企业均榜上有名,被罚的中国企业行业包含了旅游、保险、酒业等多个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正日趋理性。随着中国资本走出去的加大,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深,中国更注重公平执法。 新京报记者刘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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