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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5月11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从本月起,省属驻济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相关单位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原标题:山东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齐鲁网济南5月11日讯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从本月起,省属驻济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相关单位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2014年按0.2%的费率缴纳保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及费用支付项目、渠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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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贝贝]

标签:工伤保险条例 机关事业单位 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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