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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救护车全部统一标示 统一进行公示


来源:滨州传媒网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日前,市卫生局对我市现役救护车进行统一标示,车体为白色,急救标示为滨州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编号在车体尾部两侧位置。在市卫生局官方网站(www.sdbzws.net)对已经挂牌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日前,市卫生局对我市现役救护车进行统一标示,车体为白色,急救标示为滨州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编号在车体尾部两侧位置。在市卫生局官方网站(www.sdbzws.net)对已经挂牌70辆救护车的车牌号、所属急救站点、在急救网络中的统一编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救护车作为医疗救护的特种车辆,只能从事与医疗救治工作相关的活动。各医疗机构的急救车、采供血机构的送血车等与医疗救治相关的车辆,均应纳入救护车范围,只能用于院前急救、转运危重伤病员、运送血液、巡回医疗等工作。各急救站点要严格执行用车制度,救护车只能在本单位调度人员或“120”值班人员的指挥下出车,严禁出私车、办私事、接送职工上下班、运送其他物资等。救护车只有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方可使用警灯、警笛,并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关于警报器和标志灯的管理规定。

我市本次对现役救护车的信息进行公示,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滨州市院前急救系统现役急救车辆的规范化管理,使急救车辆的使用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推动“滨州120”品牌建设。广大市民若发现违规使用救护车,可拨打监督电话3364232,3282620,进行举报监督。

(记者郭刚通讯员王丹李红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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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救护车 滨州市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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