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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林木绿化率达30.84%


来源:滨州日报

7月31日至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先后到滨城区、沾化县、无棣县、惠民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实地调研。

原标题:我市林木绿化率达30.84%

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 报道)7月31日至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先后到滨城区、沾化县、无棣县、惠民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实地调研。

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通过全面开展林业会战,积极发展造林绿化,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299.3万亩,其中用材林40.5万亩、防护林103.1万亩、经济林155.7万亩,林木蓄积量824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30.84%,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01亿元。

郭建新、李维东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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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森林法 我市 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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