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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出租车司机因载客拉人打架 受到依法处罚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滨州7月8日讯6月26日16时10分,何坊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孙某报称,在惠民县新车站北红绿灯路口处,因载客拉人问题发生打架,有一男一女打架,将男的嘴打伤,要求出警。

原标题:惠民:出租车司机因载客拉人打架 受到依法处罚

齐鲁网滨州7月8日讯 6月26日16时10分,何坊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孙某报称,在惠民县新车站北红绿灯路口处,因载客拉人问题发生打架,有一男一女打架,将男的嘴打伤,要求出警。值班民警接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

到警后,经了解:2015年6月26日16时许,在惠民县新汽车站北红绿灯路口处,马某和刘某因载客拉人的问题发生争执,马某,女,38岁,刘某,男,41岁,马某是开黑出租车的,刘某是正规出租车司机。26日马某、刘某等人同在新汽车站上等客人,有三个女乘客想要打车去阳信县流坡坞,刘某告诉她们是40元,要不就打表(计程器),马某这时告诉她们说是35元就送她们,然后她们就坐马某的车走了。马某走后,刘某便接着去找其他客人,在走到红绿灯路口时,马某驾驶的车在前,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在后,因马某紧急刹车,差点发生碰撞。这时马某以为刘某报复其,便下车与刘某争吵,争吵中双方厮打起来,马某将刘某右手部咬伤,并用头部将刘某嘴部碰伤。

由于马某与刘某已经构成殴打他人案,且以上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何坊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马某罚款伍佰元,对刘某罚款贰佰元。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马某 刘某 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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