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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连续五年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来源:中国网山东频道

中国网山东频道滨州7月6日讯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滨州市邹平县获得2015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530万元。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原标题:滨州市邹平县连续五年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累计奖励资金11776万元

中国网山东频道滨州7月6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滨州市邹平县获得2015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530万元。邹平县自2011年首次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至今已连续五年获得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累计奖励资金11776万元。

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中央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生产积极性的一项措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为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资金 奖励 邹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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