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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烈士陵园成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来源:滨州日报

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烈士陵园被确定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14年底,该园顺利通过了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原标题:博兴烈士陵园成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本报博兴讯(通讯员 巩汝臣 报道)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烈士陵园被确定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博兴县是革命老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先后有2339名优秀儿女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为了褒扬先烈丰功伟绩,教育后人继承和发扬先烈革命精神,2010年,博兴县投资2500万元兴建了新烈士陵园。陵园占地100亩,设有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英名墙、凭吊广场、革命历史展馆、散葬烈士墓、无名烈士亭等设施。

几年来,博兴县烈士陵园严格按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清明祭扫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认真接待群众参观学习和吊念吊唁,年接待社会各界群众3万余人次,已成为该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2014年底,该园顺利通过了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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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设施保护 烈士陵园 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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