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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男子三女无儿寻外欢 外得一子毁家庭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滨州8月20日讯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俩人相伴二十二年后,沾化县张某与丈夫生有三个女儿,丈夫却因想要儿子在外与她人生子且对其实施暴力,实在无法忍受的张某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沾化县人民

齐鲁网滨州8月20日讯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俩人相伴二十二年后,沾化县张某与丈夫生有三个女儿,丈夫却因想要儿子在外与她人生子且对其实施暴力,实在无法忍受的张某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沾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据悉,张某与被告赵某1990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一女孩取名赵某超,现已结婚。1997年生育第女儿取名赵某贞,1998年11月生育第三个女儿取名赵某琦。随着三个女儿的降临,被告赵某觉得自己要彻底崩溃了,没有儿子,到老了怎么办?于是被告赵某偷偷与同村的王某关系发展迅速,两人并育有一子。被告的所作所为让原告伤透了心,但考虑到孩子还小,强忍着内心的伤痛坚持着,越是这样被告越是变本加厉,两人为了琐事经常吵架,原告和三个女儿均成了出气筒,挨打是家常便饭。2011年大女儿出嫁了,为了不让母亲继续生活在痛苦的婚姻里,三个女儿劝母亲离开她们的父亲,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都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就此,张某将负心的丈夫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丈夫支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结婚多年,也生育了三个女儿,但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经常发生矛盾,逐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尤其是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与他人生育一子,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原告提出离婚,经法庭调解和好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许离婚并判令被告赵某给付原告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000元。

全媒体记者刘萍通讯员姜玉霞房荣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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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儿子 吵架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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