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江西两年发现千年乌木近10次


来源:江西晨报

修水县两天一夜挖出长24米、重50多吨的乌木。《物权法》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但乌木介于木和碳之间,显然不属于野生动植物资源,该条也不能适用。

原标题:江西两年发现千年乌木近10次

修水县两天一夜挖出长24米、重50多吨的乌木。

修水县两天一夜挖出长24米、重50多吨的乌木。

天价乌木现身江西。本版图片晨报记者李小聪

天价乌木现身江西。本版图片晨报记者李小聪

今年4月16日,九江市武宁县船滩镇船滩河杨岩石段河床人山人海,经数小时作业,现场共挖出“一长三短”共4段乌木,其中最长的一段乌木长10余米。经专家鉴定,这段乌木树龄在4000年至6000年之间。

“纵有黄金满箱,不如乌木一方”,乌木从古至今都被人们视为“无价之宝”备受关注。2012年10月,玉山县挖出12.2米长的四千年前乌木,2013年9月,修水县一小河惊现24米长的乌木……记者调查发现,自2012年至今,我省近10次惊现“千年乌木”,刮起一阵乌木收藏热潮。那么,“东方神木”为何频频现身江西?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武宁县挖出千年乌木

树龄在4000年以上

今年4月16日,武宁县船滩镇一小河内挖出“一长三短”共4段乌木,其中最长的一段乌木长10余米,直径约60厘米,3段短的乌木长2到4米,直径20到60厘米不等。

据鉴定专家介绍,这次发现的乌木树龄在4000年至6000年之间,树种为“青冈栎”。据武宁县船滩乡文化站站长邓锦林介绍,当地政府考虑对乌木发现者进行奖励,挖出的乌木最终将被放置于武宁县博物馆内保存。

吉安现20米长疑似乌木

惹两姓村民纷争

去年10月22日,紧邻吉安县固江镇沿江村的泸水河,有人发现被河水淹没的一段20多米长的疑似乌木,后来,这个消息越来越多人知道,泸水河边两姓村民还差点因此引发一场归属权的纷争。记者了解到,疑似乌木长20余米,直径在70公分左右。木身大部分裸露在外,只有少部分埋于沙中。经专家鉴定为乌木。

修水两天一夜挖出

长24米、重50多吨的乌木

2013年9月2日,修水县西港镇东山村的一条小河里突然多了几台挖机,5、6名村民围着一根露出水面的“黑木头”,巨大的铲车将河中淤泥奋力挖开……

为首的村民叫梁财,是西港镇一名普通农民。“整整挖了两天一夜,挖出时树木全身炭黑一般,树干用斧头和刀都砍不进去。”梁财称,初步测量,这根巨木长达24米、直径1.5米、重50多吨。经专家鉴定,古木树种为“秋枫”,从其树皮碳化情况来看,确实属于乌木。

玉山村民挖出4000年前长12.2米的乌木

2012年10月23日,玉山县樟村镇进士村石头街自然村,有一村民在挖池塘时,意外地挖到巨形古木。

10月24日,经文物专家初步鉴定,挖掘出来的这根巨型木头是阴沉木,又名乌木,树龄4000年。树种是青冈栎,为亚热带树种,是至今发现的阴沉木常见树种之一。经测量,树干长度12.2米,最大直径0.53米。

南昌赣江段、凤凰洲等地也多次发现乌木踪影

2013年10月,新建县厚田乡一采砂老板在赣江采砂时挖出两根疑似乌木,被该老板锯成了好几段,并放在了新建县厚田乡社林村一个亲戚的家里。

今年2月份,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的一家工地上,挖出一根10余米长的古木,疑是乌木。

分析:

江西挖出的乌木多是

秋枫、青冈栎等普通树种

据悉,乌木是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长达数千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至今,我省两年内挖出乌木或是疑似乌木近10次!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据了解,乌木是经过地壳运动或是地震、泥石流之后,原本生长茂盛的森林垮塌,木头被常年埋藏在河道至少5米以下,或是几米、几十米的沙石泥土之下,历经数千年恰到好处的埋藏,但还未演化成煤炭之前,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皆俱之时,才能挖掘出一方珍贵的栋梁之才,所以乌木的形成和地理因素息息相关。

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黄晓凤表示,乌木的形成跟地理位置有着密切关系,江西之所以频现乌木,与我省的地貌、地质有关,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江西自古多山、多河,自然资源丰富,可以猜测这些地方几千年前可能是原始森林,且发生地质灾害。”黄晓凤告诉记者,我省挖出的乌木多为“秋枫”、“青冈栎”或者樟树等普通树种,而出土的金丝楠木、红豆杉等珍贵树种乌木非常稀少。

探究:

我省两年数次发现千年乌木

但归属权仍属法律空白

记者了解到,江西这两年挖出的乌木大多是村民发现,甚至挖掘也是由发现者自己完成,其归属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那么,乌木被村民挖到,归属权到底归谁?针对该问题,南昌大学法学教授、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彭丁带认为,现有的法律均不适用,乌木归属仍属法律空白。

彭丁带分析称,第一,《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埋”和“藏”都属于人为行为,乌木是自然形成,因此,乌木不属于埋藏物。

第二,《物权法》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但乌木介于木和碳之间,显然不属于野生动植物资源,该条也不能适用。

第三,根据《矿产资源法》,乌木属于矿产资源,但矿产资源目录却没有乌木这一项,因此该法也不适用。

“如若想消除乌木归属争议,法律还需完善。”对此,彭丁带认为,可以对《矿产资源法》进行扩张解释,把乌木定性为矿产资源,或者把乌木定性为无主物,根据法理,确定其归属或利益的分配,以解决其监管空白的尴尬局面。

提醒:

并非所有乌木都价值连城市民收藏需谨慎

乌木之所以珍贵(尤其是金丝楠、红豆杉等树种乌木),是因其木性稳定,坚硬耐腐,自古就有水不能侵,蚁不能穴之说。且有的色泽淡雅匀称,香气萦绕扑鼻,古有“楠香寿人”的记载,久居楠香之屋,可以益寿延年,越来越多人把资金投入到乌木收藏市场。

记者走访南昌一些古玩市场发现,目前大型乌木藏品在省内市场流通较少,市民所见到的乌木大多是一些小的工艺品,价格根据树种的不同价格有天壤之别。

据业内人士介绍,随着收藏界的蓬勃发展,尤其是金丝楠乌木的观赏功能逐渐被藏家发现并放大。以前,乌木的市场价格以吨计算,渐渐地以公斤计算,少数极为珍贵的现在已经论克计价了!“乌木价格一般在每吨数千元到10万元不等。”

对于市场上掀起的乌木收藏热,黄晓凤提醒一定要谨慎。“乌木经济价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看乌木形成时间,时间越久乌木越珍贵;其次,并不是所有树种的乌木都价值连城,像秋枫、青冈栎属于一般树种,远不比金丝楠木、红豆杉等珍贵物种;最后就是乌木饰品的加工工艺。”

最后,黄晓凤表示,乌木如若没有专业的贮存装置,久了容易开裂,也影响收藏价值。(李小聪)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乌木 进士村 炭化过程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