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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峰: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工作


来源:滨州日报

张光峰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要顺应新常态 倾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原标题:张光峰审议省人大、“两院”工作报告时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工作

本报济南讯(记者 丁春贵 通讯员 王美健 报道)1月3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在审议省人大、“两院”工作报告时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省检察院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为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三个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务实、实事求是,部署工作思路清晰、切实可行。

张光峰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级要顺应新常态 倾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严格办案程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机关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三是加大司法改革进程。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增进司法工作透明度,以改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要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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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法治环境 公平正义 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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