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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民营银行将先试点三至五家


来源:人民日报

民营银行将先试点三至五家 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 《 人民日报》( 2014年01月07日10 版) 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欧阳洁) 银监会今天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民营银行将先试点三至五家

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

《 人民日报》( 2014年01月07日10 版)

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欧阳洁) 银监会今天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2014年将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一方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另一方面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会议强调,将推动政策性银行改革,在明确职能定位前提下,实行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监管。同时将大力推动监管改革,简政放权,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管好的事项,监管就不要再管,把权力交给市场主体。完善监管规制,重点推动资本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落地实施。

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方面,会议强调要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审慎稳妥地缓释平台贷款风险等。

会议指出,特别要防范四种银行业务风险:对于理财业务,要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同时要紧盯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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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试点 银行 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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