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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台中心学校弘扬宪法精神


来源:鲁北晚报

图一:12月4日,滨城区秦皇台中心学校学生在“弘扬宪法精神”条幅上签名。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滨城区秦皇台中心学校学生在“弘扬宪法精神”条幅上签名。

原标题:弘扬宪法精神

当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秦皇台中心学校举行“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签名活动,对学生们进行宪法宣传教育,培养学生们树立宪法信仰,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晚报记者 张滨 通讯员 赵长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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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构建和谐 弘扬 滨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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