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派留学开始申报
2014年11月05日 11:54
来源:水母网 作者:张苹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发《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山东省在科学、技术、文化、卫生、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原标题:山东省公派留学开始申报 45岁以下公职人员可申请
水母网11月4日讯(YMG记者 张苹)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发《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山东省在科学、技术、文化、卫生、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获得公派留学机会者将获得6个月或12个月的资助,其中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41500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83000元。
通知中明确,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农业等专业领域,重点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申请者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经过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安排的强化培训并参加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此外,申请人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申请人应提交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以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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