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朝阳助学"活动开始了
2014年07月24日 16:58
来源:滨州传媒网 作者:葛肇敏
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进行审批,并将全市救助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名单在滨州市慈善总会网站、滨州市民政局网站和《滨州日报》、《鲁北晚报》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区)慈善总会、民政部门联合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将救助金发放到低保家庭本科新生手中。申请救助和捐资助学请致电滨州市慈善总会(0543-3172156)。
原标题:第十届"朝阳助学"活动开始了
本报讯(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巩铁军 张玲玲 报道)7月23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践行“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帮助我市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高考新生顺利入学,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联合在全市开展第十届“朝阳助学”活动,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实施救助。
据悉,本次“朝阳助学”活动救助条件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符合救助条件并且没有接受其他部门救助的高考新生,于7月23日至8月10日进行报名申请,由本人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家庭所在单位或村(居)慈善工作站、乡(镇、办)慈善分会审查同意后,报县(区)慈善总会、民政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进行审批,并将全市救助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名单在滨州市慈善总会网站、滨州市民政局网站和《滨州日报》、《鲁北晚报》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区)慈善总会、民政部门联合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将救助金发放到低保家庭本科新生手中。
为确保慈善救助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并号召社会各界参与助学、奉献爱心,即日起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市慈善总会网站(www.bzcs.org)、市民政局网站(www.bzmz.gov.cn)公布,并在两家网站和《滨州日报》、《鲁北晚报》公示申请救助学生名单和相关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定向捐赠,确保每名受助学生于入学前领到救助金。申请救助和捐资助学请致电滨州市慈善总会(0543-317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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