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侦民警与物流企业协作“打假”
2013年09月30日 10:58
来源:凤凰网山东
近日,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滨州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滨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顺丰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元智捷诚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海航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警企共建合作协议》,成立警企联络室,
近日,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滨州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滨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顺丰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元智捷诚快递有限公司、滨州市海航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警企共建合作协议》,成立警企联络室,制定联络员制度,规范有关台帐。近30万条运单信息已经成功导入“山东经侦信息系统”、“滨州市经侦情报平台”,实现了物流运单信息共享,初步建立起“密切配合、有效共享、长期坚持、合作共赢”的协作机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滨州公安经侦部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强势开展了“打假”专项行动。为保证我市社会面打假的高压态势,滨州经侦部门牢固树立以“专项行动牵引促进基础工作、以基础工作服务支撑专项行动”的理念,以打促建,打建并举,抓基层基础,抓源头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效果。一是建立警企联络机制。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滨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警企共建牵头单位,成立滨州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与物流行业共建联络办公室。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各成员单位建立警企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工作沟通协调。二是确定物流企业职责。物流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查托运物品,对运营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线索要及时通报经侦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健全、完善物流行业基础登记管理台账,对公安机关定期拷贝物流运单信息开辟专用通道。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公安经侦部门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制意识。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要定期组织召开警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研判物流行业经济犯罪形势,健全完善物流企业经营中违法犯罪案件的防范机制;及时获取运单信息及违法犯罪线索。
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与物流企业协作机制的建立,已经实现了物流运单信息的共享,将有效的支撑专项行动的开展。”(董克洋陈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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