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滨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年底完成


来源:滨州传媒网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8月22日,滨州市农业局局长吕迎春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状况”的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种粮农民补贴标准为每亩125元 今年我市对种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8月22日,滨州市农业局局长吕迎春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状况”的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种粮农民补贴标准为每亩125元

今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125元/亩,已于上半年兑付到广大农民手中。同时今年将继续实行对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具体补贴金额仍未确定,估计不会低于去年的标准。种粮补贴范围以2012年11月2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作为补贴标准。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县区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是否纳入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补贴范围;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补贴范围;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补贴范围。

当前我市对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种作物实行良种补贴,小麦、玉米的补贴标准是每亩补贴10元,棉花、水稻每亩15元。玉米、水稻、棉花是以现金的形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小麦实行“差价供种”的形式进行补贴,由中标供种企业统一供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底基本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2015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69.3万亩

在稳定家庭承包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土地承包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流转中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主要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69.3万亩,占全市土地承包面积的13%。土地流转必须确保“三个不得”的底线,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记者丁春贵通讯员马思兰王玮)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农村 滨州 确权登记颁证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