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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成立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滨州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成立 鲁中晨报滨州讯8月6日上午,滨州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仪式在市公安局举行,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张月波,滨州市

原标题:滨州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成立

鲁中晨报滨州讯8月6日上午,滨州市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仪式在市公安局举行,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张月波,滨州市副市长张兆宏,市公安局局长桑培伦出席仪式;市法院、市检察院、食安办、食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顺应形势成立专业队伍

食品、药品与环境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此类犯罪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成立这支专业队伍是顺应形势,顺应民意,也是滨州市公安机关积极作为,为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全市群众生活的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掌握当地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与食品药品、环保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分析、研究犯罪信息与规律,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参与区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上级领导交办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与环境大要案件。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

1、在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与原料生产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4、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的;

6、其他一些涉嫌食用农产品、食品与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犯罪的行为。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

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进口、处置、走私固体废物等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

在打击食品领域犯罪方面,按照公安部及省厅的部署安排,滨州市将深入推进“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破案会战和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在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方面,针对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贩卖假药,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省厅按照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其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自今年七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网上涉假药犯罪”专项行动。

在保护环境方面,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山东省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取缔土小企业和打击恶意倾倒、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外,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及时、坚决地进行打击;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针对“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黑工厂”的全面清剿战役,力争通过一系列强力攻坚作战,彻底摧毁犯罪网络,从源头上铲除“四黑四害”;集中力量在“查源头、端窝点、打网络、破大案”上取得突破,最大限度地打压涉及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空间,将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活动控制在萌芽阶段。

全媒体记者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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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欣]

标签:食品药品 犯罪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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