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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侦: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来源:滨州日报

”即使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受害人孙某仍疑惑不解,自己精心挑选的一家理财公司怎么会是非法的。面对各种形式的服务,群众要识别其是否为非法集资,最首要的就是判断集资活动是否经主管机关批准。

原标题: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我看到担保公司有营业热照,很正规的,而且利息也不是高得离谱,怎么可能不合法?”即使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受害人孙某仍疑惑不解,自己精心挑选的一家理财公司怎么会是非法的。

近日,无棣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大都看中这家公司门面装饰正规,前期按时付息,宣传材料和收益凭证制作精美,从而对其深信不疑,将多年积蓄存入,等到公司负责人跑路才追悔莫及。

目前,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常见有以下几种: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人们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五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面对各种形式的服务,群众要识别其是否为非法集资,最首要的就是判断集资活动是否经主管机关批准。简单地说就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吸收存款业务,从担保公司营业范围内看,担保公司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业务。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理财选择正规机构,如果只看到公司华丽的外表和诱人的宣传,投资很可能最终血本无归。(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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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非法集资 理财产品 经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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