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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俭:新《安法》彰显生命至上理念


来源: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了。刘学俭:我们将加强对新法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按新法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新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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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监局局长刘学俭:新《安法》彰显生命至上理念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了。就新法的立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及目的,新法的突出特点,我市将如何贯彻执行新法等一系列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学俭。

新法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记者:新法已开始正式实施,请介绍一下新法的立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及目的是什么?

刘学俭:新法是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的背景下修订的。新法彰显了生命至上的理念,其立法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直接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基本目的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新法将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新法突出了十大亮点

记者:新法与旧法有什么异同?新法主要有哪些特点?

刘学俭:《安全生产法》原法共97条,修改后共114条,新增17条,修改59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新法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被进一步明确强化

记者:新法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体现有哪些?

刘学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重要内容,作出三项重要规定。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新法还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多种形式加强新法宣传教育工作

记者:我市在宣传贯彻和执行新法上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刘学俭:我们将加强对新法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按新法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新法的严肃性。

前期我们已通过各新闻媒体对新安法进行了宣传,下一步,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安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如将新安法打印成方便学习的“口袋书”发放给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进学校、幼儿园,关心关爱一线生产人员等活动。

在新安法的教育培训工作上,我们一方面抓好各县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一方面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分期、分批组织学习,达到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有计划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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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安法 生命至上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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