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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政法系统:把对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当事人


来源:滨州传媒网

邹平政法系统创新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把对政法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当事人  在邹平县委政法委决策者眼里,“当事人评案”是被“逼”出来的。在分析原因时,邹平县委政法委意识到,政法工作要让群众满意,首先要让当事人满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把对政法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当事人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去年以来,邹平县在全县政法系统创新开展了“当事人评案”活动,让政法干警每一次执法司法行为都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评议,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广大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有力推动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截至2014年2月28日,邹平共有11625名当事人评议案件8217起,群众满意率95%。在2013年全市群众公平正义感满意度调查中,邹平县得分92.5分,比上年度提升了3.2分。

邹平政法系统创新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把对政法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当事人

在邹平县委政法委决策者眼里,“当事人评案”是被“逼”出来的。

2012年,为切实掌握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正义感基本情况,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市综治委委托滨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包括全市6县1区3个开发区群众安全感和百姓正义感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邹平县总体情况较好,但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执法作风评价在调查的八项内容中得分均不理想。

分数不好看,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

在分析原因时,邹平县委政法委意识到,政法工作要让群众满意,首先要让当事人满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事人都不满意,何谈群众的满意。

据统计,2012年邹平县共发生1万余起司法执法案件,涉及当事人2万余人。

那么,怎么才能让群众特别是当事人满意呢?对此,邹平县委政法委模仿银行等服务行业的“窗口服务评价器”,将对政法工作的评价权主动交给当事人,于2013年5月1日在全县政法系统正式启动了“当事人评案”活动。

所谓的“当事人评案”,即在政法部门受理的每起案件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之后,由当事人对具体办案单位(科、室、所、庭、队)及办案干警进行评议,并将参加评议的一张评议表放入卷宗,才视为案件终结(简易程序除外)。

邹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士柱说:“‘当事人评案’活动的开展,使全县政法系统群众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办案更加程序规范和公开透明,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公平正义感不断提高。”

“背靠背评议”保障了当事人独立评议,倒逼干警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确保司法执法公平公正

近日,某治安案件的当事人杨某来到邹平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办案民警张贵峰接待并告知他,案件已经办结,当事人可以对案件进行评议。

在张贵峰的指引下,杨某来到案件评议室。张贵峰在登录评案系统后,指导当事人听语音提示登录邹平县“当事人评案”管理系统,输入立案号后主动离开。

根据“当事人评案”要求,“背靠背”评议,当事人评议时,办案人员必须回避,以确保当事人独立自主评议。而且每一个立案号只能评议两次,评议情况直接记录在评案系统中,并实行“一键锁定”,任何人无法更改。

此时,案件评议室内只有杨某自己,他可以独立操作选择满意、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其中,在“不满意”中有三个选项:一是执法办案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有冷、横、硬现象;二是适用法律不当;三是有徇私舞弊行为,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选好后点击提交,评议成功。

在张贵峰看来,“背靠背”评议,不同于有些服务行业的“面对面”评议。“当事人独立评案,我们不能站在旁边。要想获得满意评价,就要保证良好的态度,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案件办理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确保司法执法的公平公正。”

邹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俎荣华说:“当事人的评议实现了对政法部门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政法干警规范了执法流程,提高了执法水平,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促进维护社会稳定”。

事实上,为了保证本部门和单位的“满意率”,该县政法部门在评案的框架下进行了创新。

在邹平县公安局黛西派出所,民警在办案之初要主动告知当事人:“我是民警某某某,这起案件将由我办理,案件办结完毕后,您可以对我办案情况进行评价”。

邹平县检察院在建立固定的“案件评议室”之外,还配备了便携式移动终端,对由于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场评价的,由办案人员上门,请当事人评价。

评案管理系统和专家评查相结合,客观统计分析司法执法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杨某对案件的评议,依托的是“当事人评案”管理系统。

这套系统依托互联网,一个评案终端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根据需要设置了三个级别的权限:基层办案单位和干警是评案操作员,只能引导当事人评案,不可查看评案情况;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普通管理员,可以查看本单位评案情况;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执法督查室是高级管理员,可以查看全县政法各部门评案情况。

根据权限设置,拥有后两个权限的管理员可以实时查看当事人评案统计报表、案件起数统计表,实现对所辖部门评案情况的掌握。前者反映参与评案的当事人数量情况,一个时间段内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人数情况,各部门、各评案单位的评议数量情况,及每个具体案件的评议情况,也可以通过输入案号,直接查询某一案件的评议情况。后者反映评案数量情况,可以选择时间段,查看具体办案数量,也可以查看具体办案单位的评案数量。

为了加强对案件的分析研判,从中发现和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邹平还建立了专家评查团对案件评查。他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各部门选聘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过硬的16名专家组成专家评查团,每月开展一次案件的程序、实体、文书、卷宗、社会效果等评查,并形成报告报县委政法委书记。

同时,专家组实行“不满意”案件必查,对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个别当事人恶意发泄不满情绪的,给出客观评价,还办案干警一个清白。

评议的结果在于运用。对评议较好的单位,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意见突出的案件,确实存在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暂缓职务或离岗培训、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规范执法程序,邹平力图最大限度地将司法执法工作晾晒在“阳光”之下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当事人评案”活动的作用,邹平县还出台了《关于深化“当事人评案”活动,推动政法队伍“五个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县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促使每一名干警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在此基础上,他们评出了2013年度的“办案标兵”。在评选标准上,一条硬杠杠就是“当事人无异议”。

今年是邹平县政法机关的“执法程序规范年”。根据安排,他们还将开展政法机关公开日、作风评议、述职评议等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当事人等走进政法部门,走近政法干警,最大限度地将司法执法工作晾晒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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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政法工作 平安建设 当事人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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