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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太贪婪 伪造医疗报销单据获刑3年


来源:滨州传媒网

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政策是国家的惠民之举,有的人却把这当成了生财之道,理应受到严厉惩罚。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宋玲和齐华先后伪造处方笺和医疗收费单据200余份,共骗出医疗费20万余元。

原标题:女孩伪造报销单据领刑3年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政策是国家的惠民之举,有的人却把这当成了生财之道,理应受到严厉惩罚。

祖籍惠民县的女孩宋玲(化名)从小就聪明伶俐,很受家人的喜爱,宋玲自己也非常争气,毕业以后进入了很好的单位工作,家里的大小事务也都交给了她打理。宋玲的爷爷是离休老干部,爷爷年纪大了之后健康状况变差,经常需要住院检查治疗,根据国家政策,离休干部的医疗费100%报销,因此每个季度为爷爷报销医疗费的任务也落到了宋玲的肩上。

2009年,宋家举家迁往外地,宋爷爷的定点医疗机构也作了变更,一次,宋玲拿着爷爷在外地看病的单据找惠民县医保部门报销,却发现报销人员根本无法掌握病人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情况,抓住了这个漏洞,一个贪婪的念头从宋玲心中升起。为了有报销的凭据,宋玲找到了在医院工作的齐华(化名),由齐华伪造定点医院的处方笺和医疗收费单据,再由宋玲拿去报销,以此骗取医疗费。

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宋玲和齐华先后伪造处方笺和医疗收费单据200余份,共骗出医疗费20万余元。随着信息的公开和联网,宋玲拿来报销的数额也引起了医疗部门的注意,经过核实,宋玲和齐华诈骗医疗费的罪行浮出水面,2012年12月初,惠民县公安局接到了医保部门的报案,齐华先被警方控制,宋玲闻风潜逃,2013年7月初,宋玲也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初,检察机关依法对宋玲和齐华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玲和齐华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并且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医疗统筹费用的所有权和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离休干部的名誉和形象,依法判决宋玲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齐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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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宋玲 领刑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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