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实施
2014年01月09日 09:44
来源:滨州日报
原标题: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从市保险业协会了解到,自1月1日起,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已正式实施,目前该标准已成为商业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随着新标准的实施
原标题: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从市保险业协会了解到,自1月1日起,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已正式实施,目前该标准已成为商业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随着新标准的实施,意外险伤残保障范围也随之扩大,同时因为保障范围的扩大,意外险的费率将会有所提高。
标准扩大了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赔偿范围增加到281项
新标准扩大了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新标准改变了原本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8大结构和功能门类;此外还增加了原表未包括的8-10级的轻度残疾保障,针对1-10个等级明确了100%-10%的给付比例。
新标准由原来的7个伤残等级、34项残情条目,扩展到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扩充了赔偿范围,细化了赔付条件,在保险责任的界定上更加明确,在赔付依据和标准上更具人性化。例如,之前小孩股骨骨折就不在理赔范围内,新标准实施后,再有这样的情况是需要赔付的。此外,如果按照之前的标准,手部只有手指缺失等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新标准实施后,如果是手骨骨折后导致功能性障碍也在理赔范围内。简而言之,此前购买意外险的消费者发生意外后,不在理赔范围的情况将大大降低。
新标准出台,保险公司反应不一
对于目前已经投保了旧版意外险的消费者该如何应对上述变化,记者咨询了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出台后,具体出险理赔仍将按照具体签订的保单条款为准,由于意外险保单多是一年期,因此,新旧标准之间过渡期应该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即便新《标准》上线,此前原有客户的存量保单也会在一年内到期。不过,消费者最好及时去升级新款意外险保单,避免保障空白期,及时获得全面保障。
随着意外险新标准的实施,保险公司反应不一。记者咨询了市区几家保险公司,有的保险公司表示并没有推出新的保险产品,而有的保险公司则表示新产品已统一在1月1日正式上线,旧版意外险也随之退市。
太平人寿滨州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原来与意外险相关的产品已经停售,针对最新出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公司推出了最新的“IPA综合意外险”供市民选择。
滨州太平洋人险和财险业务部的相关人员表示:新标准出台后,公司在意外险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上有所扩大,但在产品名称上并无新的变化。
据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透露,新标准出台后赔付范围比原来扩大了不少,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成本。此次新标准出台后业内的保费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不过由于意外险保费本身就很低且多为附加险,大多是大型机构团体办理,因此此次保费价格的上涨不会对消费者的投保产生实质性影响。(记者任德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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