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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法院建起人民陪审员之家


来源:滨州日报

4月2日,5位人民陪审员代表走进位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的陪审员办公室,参观自己的“新家”,并就今年的参审工作进行了座谈。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法院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明确要求市法院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低于30%,进一步拓宽参审案件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原标题:市法院建起人民陪审员之家

本报滨州讯(通讯员 方月伦 李静 报道)4月2日,5位人民陪审员代表走进位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的陪审员办公室,参观自己的“新家”,并就今年的参审工作进行了座谈。

人民陪审员杨爱华激动地说:“没想到市法院这么重视我们陪审员的工作,本来法院的办公用房挺紧张,但仍腾出一间屋来,给我们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人民陪审员黄志新深有感触地说:“去年,法院组织了新任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今年又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为我们参审案件、交流工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各位陪审员纷纷表示,要珍惜机遇,积极参审,当好“编外法官”。

去年,滨州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法院组织全市230名新当选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陪审员履职在经济上给予保障,还加强了陪审员业绩考核,去年全市基层法院陪审率达83.7%。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法院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明确要求市法院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低于30%,进一步拓宽参审案件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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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市法院 新家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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