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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69家排污企业月底“阳光排放”


来源:滨州日报

“排放标准:COD500mg/L,氨氮45 mg/L;现出水:COD100mg/L,氨氮14 mg/L。目前59家已完成污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公开工作,其余10家正在加紧建设之中,计划今年3月底前完成。

原标题:69家排污企业月底“阳光排放”

本报讯(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苏晓兵 王合昌 报道)“排放标准:COD500mg/L,氨氮45 mg/L;现出水:COD100mg/L,氨氮14 mg/L。”如今,你如果路过我市滨农科技、 侨昌化学、亚光毛巾等企业厂区门口时,会发现门口设置的LED显示屏上,适时显示污水排放口的排水水质。作为“海河迎查”工作的亮点,我市实施了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公开项目建设,排污企业在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上,对污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公开。

据悉,污水排放口是指隶属于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或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总排口,简称“排污口”。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公开改造主要是对排污巴歇尔槽出水口进行改造,在厂区外新建开放式出水槽,采用电动式闸板,与厂内巴歇尔槽闸板形成双保险,进一步保证废水的达标排放。同时在厂区大门及污水排放口设置了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污水排放口排水水质,实现了“阳光排放”,社会各界可以随时到企业排污口现场检查、采样。

自去年5月份以来,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分批分阶段全力推进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制订了《滨州市排污口实施方案》,首批选定滨城区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亚光毛巾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作为工作试点。三家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完成了排放口规范整治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我市注重加强现场督查和技术指导,专门成立了六个督导组,并定期到负责各县(区)调度工作进展,督导加快工程进度,解决存在问题与困难。同时,分片、分区细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进度,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通过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工作督导,充分调动了企业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市有废水直排环境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2家、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共计37家。目前59家已完成污水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公开工作,其余10家正在加紧建设之中,计划今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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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排污企业 污水排放口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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