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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来源:滨州日报

日前,我市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正式印发实施。通过反复校对,整理提炼,审查把关,对市卫计委等4部门制定了“三定”规定,对市发改委等4部门职责进行了修订完善。

原标题:我市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 高迪 报道)日前,我市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正式印发实施。“这标志着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市编办一位负责人说。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07项,下放到县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对应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共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6项(含子项共485项,其中行政许可462项,非行政许可23项)。

推进机构整合,实行大部门体制。为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职责交叉、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在农业、文化等领域推进大部制改革。整合农业执法力量,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全市初步实现了“大农业”、“大文化”的工作格局。通过推进机构整合,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政府部门间职责交叉分散问题。

规范机构设置,严控部门数量。对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挂牌机构、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等进行了清理规范。经过改革,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调整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2个,市政府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减少3个,规范挂牌机构1个,达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目的。

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完善部门“三定”。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理顺部门交叉职责,重新明确增减职能,精准描述主要职责,合理界定权责关系,加强职能认定审查。通过反复校对,整理提炼,审查把关,对市卫计委等4部门制定了“三定”规定,对市发改委等4部门职责进行了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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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政府职能转变 三定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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