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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委决定废止139件文件宣布失效159件


来源:滨州日报

日前,市委下发文件,通过对1978年至2012年6月市(地)委和市(地)委办公室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9件,宣布失效159件。作为市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废改立”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开展了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原标题:市委决定废止139件文件宣布失效159件

本报滨州讯(通讯员 报道)日前,市委下发文件,通过对1978年至2012年6月市(地)委和市(地)委办公室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9件,宣布失效159件。

作为市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废改立”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开展了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委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利用半年多的时间,集中对改革开放以来,即1978年至2012年6月市(地)委和市(地)委办公室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反复甄别筛选、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审查修改,最终确定清理497件市(地)委规范性文件。经市委研究决定,对139件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市(地)委文件,予以废止;对159件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的市(地)委文件,宣布失效;其余199件继续有效,其中9件待中央、省委相关文件出台后进行修改。

市委要求,本次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各级党委(党组)不得再以这些文件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对需作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文件的修改工作;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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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市委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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