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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打伤小偷也违法失主切勿“私设公堂”


来源:鲁北晚报

家住无棣县的高先生在县城经营着一家小商店,平日里卖些日用百货、零食之类,日子本过得风平浪静。为了抓住这个小偷,高先生可谓费尽周章,但对方十分机敏,屡次得手后总是能逃之夭夭。

原标题:打伤小偷也违法失主切勿“私设公堂”

家住无棣县的高先生在县城经营着一家小商店,平日里卖些日用百货、零食之类,日子本过得风平浪静。不曾想,自家的店面虽小,落在"梁上君子"眼里却也是块肥肉。自2014年4月以来,高先生的店里屡次被盗,虽然没有丢失大宗财物,但仍旧让高先生十分气愤。

为了抓住这个小偷,高先生可谓费尽周章,但对方十分机敏,屡次得手后总是能逃之夭夭。高先生一直没有放弃,但他的怒火也在渐渐增加。一个月后,高先生终于在店里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男子,高先生观察片刻后,男子果然出手盗窃,当场被高先生撞了个正着。

积攒的怒火终于有了发泄的出口,高先生没有立刻通知警察来抓人,也没有将男子扭送公安机关,而是将男子控制住,待他无反抗之力后,用店里的一根棍子殴打男子。男子倒在地上哀叫连连,闹出了不小的动静,也惊动了附近的居民,有人便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后,高先生才停业了对小偷的殴打,但让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警察不仅带走了小偷,还将他也带回了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委托相关机构做出的鉴定,被高先生殴打的小偷伤情构成了轻伤,高先生惊讶地得知,虽然男子的盗窃行为已获证实,但原本是失主、是受害者的自己,竟也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意见,像高先生这样的行为,究竟如何触犯了法律呢?

(记者 常云怡 通讯员 魏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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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小偷 魏金泉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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