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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让非法民间融资无“立锥”之地


来源:滨州日报

8月28日,全市政法系统“主动维稳能动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实践活动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召开,研究探讨政法综治工作服务金融业发展的任务措施。

原标题:让非法民间融资无“立锥”之地 政法系统研讨服务金融业发展工作

本报讯( 记者 罗军 通讯员 王洪博 报道)8月28日,全市政法系统“主动维稳能动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实践活动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召开,研究探讨政法综治工作服务金融业发展的任务措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炳山指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金融业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政法综治战线要切实抓好打击、保护、预防、服务四个方面工作。要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通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等把风险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要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有效防止因金融纠纷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问题。要优化金融发展诚信环境,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力打造诚信社会。要强化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探索建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设。要建立金融机构与政法综治联动机制和金融企业联络员制度,拓宽政法部门与金融企业联络的渠道。

胡炳山强调,要严格规范民间融资活动。一方面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一方面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各级政法机关要对以欺骗手段或者以高利贷为诱 惑,吸收单位和他人资金从事放高利贷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高利贷放贷和暴力讨债、套取银行贷款资金进行高利转贷等行为,让非法民间融资无“立锥”之地,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

桑培伦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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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民间融资 政法综治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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