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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产领过亿罚单 汽车反垄断已入“深水区”


来源:中国经营报

9月10日早晨,东风日产相关部门人士都守在电脑前,等待广东省发改委的“判决”。而随着东风日 产此轮反垄断调查的结束,以及新一轮涉及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调查的开启,国内汽车业反垄断开始步入“深水区”。

原标题:东风日产领过亿罚单 汽车反垄断已入“深水区”

似乎没有任何事能比等待被处罚更让人揪心。

9月10日早晨,东风日产相关部门人士都守在电脑前,等待广东省发改委的“判决”。最终在10点多,广东省发改委在其官网公布了对东风日产反垄断调查的处罚决定——罚款1.233亿元。

“早在去年8月份,广东省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组就已经进驻东风日产进行相关调查。其间,关于最终的处理措施一直在变化,直到近期才形成最后决定。”东风日产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公布的信息,除了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外,还将对其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而这也是继国家相关部门对奔驰、宝马等豪华品牌开出反垄断罚单之后,首度对大众化品牌及其渠道终端进行反垄断处罚。

实际上,此前国家相关部分已经对豪华车品牌进行过一轮反垄断调查,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作为大众化汽车品牌的东风日产受罚,意味着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并没有画上句号,反而正在向更深层面持续推进。

剑指价格

针对广东省发改委对东风日产的处罚,有业内人士解读为,此轮汽车业反垄断的风暴点将落在大众化汽车品牌身上。

经 广东省发改委调查,东风日产此前通过下发价格管理办法等方式,纵向垄断控制终端市场价格;广州区域经销商通过开会方式,达成相关车型协商价,是横向垄断行 为。鉴于以上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46、第49条的规定,广东省发改委决定对东风日产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3%的罚款,计1.233亿元;对达 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4%的罚款,计1912万元。

在此之前,从2014年8月到2015年5月的9个月内,先后已有宝马、奥迪、克莱斯勒及奔驰4家汽车制造商、旗下经销商以及包括日本住友、电装等12家日系汽车零部件企业陆续被反垄断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对 于车企而言,遭遇反垄断调查及处罚是一次损失,这不仅包括罚金,同时还对品牌本身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对于车企后续发展及终端渠道规范化运营,却是一种提 升。汽车反垄断调查的深入,也有利于国内车市的规范化发展。”一家此前遭遇反垄断处罚的厂家高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收到处罚结果后,东 风日产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反应,并对外发布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广东省发改委行政处罚”,并立即全力遵照执行。而东风日产广州地区经销商也停止了价格协商, 废除了价格协议。而眼下的处罚结果,也并不意味着针对东风日产反垄断调查就会完全结束。东风日产内部还在担忧,在其他区域市场后续是否仍会面临反垄断处 罚。

事实上,广东省发改委在公布对东风日产处罚结果的同时,还提到将继续关注广东地区汽车销售情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而有进一步的消息称,国家相关部门接下来还将针对整车企业及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新一轮的反垄断相关调查。 

政策推进

毫无疑问,汽车业反垄断调查的“网”正在一步步“撒开”。不过,相比前一轮的反垄断调查引发的舆论关注,对于此轮反垄断的处罚,国内车企的“反应”也开始趋于平淡。大家更为关心的是,如何避免触及反垄断的“红线”。

在此情况下,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汽车反垄断指南》草案(以下简称《指南》)将在年内完成,不出意外将于明年落地。而《指南》出台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汽车行业构成垄断的界限。

“上 述这些反垄断案件都有一些共同的问题,一个方面是涉及了横向协议,销售商之间有共谋行为,特别是价格共谋行为;第二个方面是纵向协议,这些案子很多是发生 在汽车供货商或生产商对它的零售商有一个最低价格限制,或者有一个固定价格的问题,或者对它的零配件有一个最低价格限制,或者固定价格的问题。”国务院反 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晓晔日前表示。

但车企和经销商似乎并不十分清楚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过去,大家都是采用4S店销售模式,按照国内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来销售汽车。厂家只设定了销售指导价,终端市场依然有着一定的价格自主权,似乎就不存在问题。”一家合资车企高层对记者表示。

正 因如此,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汽车反垄断指南”第二次起草会议上,包括已经受罚的奔驰、宝马及奥迪等在内的主流车企,依然不清楚哪些销售行为会构成价格垄 断。“就是因为我们汽车业的问题比较多,所以国家发改委在今年6月份就开始酝酿要出台一个《指南》,以利于汽车生产商、汽车销售商了解什么样的问题可能会 违反《反垄断法》。”王晓晔表示。

有分析人士认为,国家现行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在纵向限制方面只规定了与价格有关的行为,但由于国内汽车销售模式的复杂性,在汽车销售过程中,还包括地域、市场划分等因素,也会产生垄断行为。这些问题,需要新的政策及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指南》,可能会明确主机厂与同一个产品销售商之间有没有共谋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第13条相关规定。另外,《指南》将会明确汽车供货商对销售商、批发商在销售价格、销售地域方面有没有一些限制,是否涉及纵向垄断问题。

这 也意味着,在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汽车业反垄断调查仍将持续。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到决定性作用,反垄断调查将成为一种常态。而随着东风日 产此轮反垄断调查的结束,以及新一轮涉及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调查的开启,国内汽车业反垄断开始步入“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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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琳]

标签:深水区 汽车品牌 纵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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