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车渐成城市另类垃圾 栖身小巷挤占空间
2014年01月06日 11:25
来源:东南网 作者:林春凯
这些报废车除部分自然灭失、当废品处理掉外,大多数便成挤占小巷空间的“废车”,并渐成城市的“另类垃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废车”渐成城市“另类垃圾” 多栖身小巷挤占空间
“废车”渐成城市“另类垃圾”
东南网1月5日讯(石狮日报记者林春凯文/图)“有些车子明显已经报废不能用了,但还长年停放在小巷边,既占用通道也影响环境,有碍观瞻。”近段时间,先后有几位市民向记者反映城市中存在的“废车”现象。所谓“废车”主要是指一些没用的车辆,比如已经报废不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小车,虽然未报废但长年没用的“僵尸车”等。记者走访发现废车占道现象确实存在,特别是在一些两边为商住楼的背街小巷,“废车”现象尤为严重。相关数据显示,石狮目前已达报废年限但并未被销毁的车辆数以万计,其中以两轮摩托车居多。这些报废车除部分自然灭失、当废品处理掉外,大多数便成挤占小巷空间的“废车”,并渐成城市的“另类垃圾”。
满身灰尘的“废车”
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前些天,他驾车经过琼林路时,为找地方停车,便将车子开进旁边的一条巷子里。但见整条巷子边都停有车辆,他找了一遍未找到停车位。期间,他注意到有辆报废车子也在路边占用了一个车位。“那车子是辆工具车,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车头盖上也都是灰尘,应该是很久没动过的车子。”吴先生说,现在石狮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让这样的报废车占用了停车资源太可惜。
就吴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近日前往琼林南路,在旁边的一条巷子里,记者果然发现一辆破烂的工具车停在路边,其车牌已经锈迹斑斑。记者询问附近的一位市民,其告诉记者,他也不知道这辆车子是谁的,但印象中车子停在那里很久了。该市民也认为,车子既然“废”掉了,就要处理掉,扔在路边占道不说,也有碍观瞻。
在吴先生向记者反映“废车占位”现象后,市民蔡先生也反映称,他在一些老街区的小巷子里看到过一些“废车”停放在巷子边,使得原本不宽敞的小巷更窄了,其中有的车子他感觉一直停放在那里好多年了,也没见有人来处理。根据蔡先生的反映,记者来到振兴路附近的巷子实地走访。在“三角坪”旁边的一条小巷里,记者看到,巷子一边停着十多辆车子,有助力车也有摩托车。其中,有辆摩托车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已经看不出坐垫的颜色,车子的后轮早已破胎,车把上的观后镜也不见了影子,其车牌还缺了一半,整辆车子看上去“缺胳膊少腿”的。在这辆摩托车的旁边,记者又找到了两辆“满身灰尘”的车子,其中一辆为助力车,其外观已经破烂不堪。
在巷子口候客的一“摩的”司机告诉记者,平时他常在附近一带载客。对于巷子里的“废车”,他说一直都停在那,也没见谁来骑走那些车辆。据其介绍,他经常会驾驶摩托车经过一些小巷子,时常看到类似现象。他说有的车子一看就知道是不能用了。
原标题:“废车”渐成城市“另类垃圾” 多栖身小巷挤占空间
“废车”多栖身小巷内
就此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宽仁、新华、湖边、林边、后花、塔前等社区的一些街巷。记者看到不少巷子里都停放有“废车”,一些“废车”因为停放的时间太久了,轮胎已经全部破烂。这些“废车”以破旧摩托车居多,偶尔也会看到破旧的小车以及一些废弃的三轮车。期间,有市民告诉记者,这些车子大都是报废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不能用了,或者是因为车子破损严重,车主不想送去维修,便丢弃在小巷里。而除了这类型的车子外,还有一些“僵尸车”,车子也不知道能不能用,却长久停放在一个位置上,一年到头也没见挪过几次窝。就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在金盛路附近找到一辆这样的“僵尸车”。这是一辆挂湖南籍车牌的小车,车身已经落满尘埃。
从调查及了解的情况来看,“废车”大都停放在周边人群较密集的小巷内,在一些老旧商住楼下面的巷子里尤其容易看到。除此之外,据一些市民反映,一些较早建好的小区内也有“废车”存在。不过,记者走访了花园城、嘉禄花园等小区,并没有看到“废车”。花园城社区一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小区确实也有几辆“废车”,停放很久了也没人处理,后来社区便通知当地派出所民警前来处理。
采访中,居住在嘉禄路附近一小区内的一市民告诉记者,其所住小区是上世纪建的,只有两幢房子,一楼架空用于停车。里面停着不少摩托车,其中有些也是满身灰尘,一些很久没用的车子也一直停放在那里。据该市民介绍,里面停放的摩托车并非全都是坏掉不能用的,有些是因为车主买了新车所以被“冷落”了。
难处理的“另类垃圾”
据了解,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废车”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的市民买新车后,旧车便闲置不用了,特别是近几年,石狮小车拥有量猛增,许多车主有了小车后,摩托车使用率便大幅下降,而随着使用间隔时间的拉长,车况越来越差,使用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少,使得旧车最终成了“僵尸车”;还有则是一些车子到了报废年限,或者因为车况不好,维修成本高,所以车子便被弃用了,此外也可能存在一些来历不明的车子。
从市公安局车管部门,记者了解到,我市机动车拥有量逐年增加,因使用年限到期或者因长期未检等原因,被强制报废的车子也越来越多,其数量数以万计。按相关规定,这些达到报废年限或者被强制报废的车子,应该予以销毁。但事实上,石狮几乎没人主动申请报废,并将车子送去销毁。因此这些车子最终都成了栖身在小巷或旧小区里的“废车”,其数量相对庞大。
“这些没用的车子就这么停放在路边,比垃圾还难处理。”采访中,一些市民对于这些“废车”颇有微词,认为其不仅影响环境整洁,还占用了公众停车资源,有的甚至还占用了消防通道,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市民建议车主及相关部门能及时处置这些“废车”。不过,如何处置却让有关部门“很为难”。
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停车位都是要收费的,有的车子虽然没什么用,但车主也是照常缴费,他们也不便说什么,也无法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而一些确实已经报废的车辆,因为属于“私人财产”,他们也不大好处理。如果有业主反映,他们最多也只能求助于警方。而市交管部门一位民警则表示,警方对车子处罚,一般都是因为车子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发现违法停车,警方可以予以处罚,找不到车主也可以将车子暂时拖离。但如果车子不存在什么违法行为,特别是那些停在小区里或者自家楼下门前的车辆,警方也无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原标题:“废车”渐成城市“另类垃圾” 多栖身小巷挤占空间
支招解决“废车”问题
对于报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但这些年来,石狮报废车辆逐年增多,却没有人主动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从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来看,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许多车主报废意识差,在车子不能使用后便停放在那不去管它,有的则直接把它当成废铁卖掉;另一方面则是目前办理注销手续十分麻烦。因为车主得自己将车子“送”到具有回收资质的废品回收公司回收,而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目前泉州只有一家,而且在泉州市区。要将报废车辆从石狮“送”到泉州很不方便,而且办理注销登记还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车子如有交通违法行为还得全部处理完。这些无疑增加了办理注销的成本,而注销后车主获得的“报废补贴”却很少。
对于城市中的“废车”问题,许多市民建议,在加强相关法规宣传的同时,应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尽量减少车主办理注销登记的“成本”,比如可以考虑“统一收集、集中报废”,即将要报废的车辆统一收集到一个地方后,然后集中送往泉州报废,以免车主自己“跑一趟”,同时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报废补贴”额度。
在“疏导”车主自行去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一些市民认为,有关部门可联合对“废车”进行查处整治。比如发现有“废车”后应通知车主,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否则就将“废车”强制报废,或者从占用公共资源、妨碍消防安全及影响市容市貌等方面,依法对“废车”的车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采访中,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车辆随意转让或者让其流入“二手市场”存在较大的影响,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如果车辆到了报废年限,或者是已经被注销的车辆,继续使用的话也会受到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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