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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上半年出台 行业提议立法管理汽车流通乱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难产已久的新版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2015年汽车流通领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准备在今年“两会”期间,向全国政协建议制定《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以规范汽车流通领域。

难产已久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2015年汽车流通领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行业协会处了解到,乐观估计《办法》在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内部征求意见时,汽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意见分歧较大,是《办法》难以出台的最重要原因。对此,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朱孔源表示,应尽快出台《办法》,有不完善之处可以进行后续修订。

“2014年,经销商与生产商的关系空前紧张,《办法》对于2015年生产商制定商务政策、经销商模式转型等根本问题具有指导作用,尽快出台对于今年汽车流通领域的走向非常重要。”一位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

实际上,《办法》只是治理汽车流通领域乱象的第一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准备在今年“两会”期间,向全国政协建议制定《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以规范汽车流通领域。

经销商库存量两倍于供应商

1月26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发布《中国乘用车经销商与供应商关系白皮书》(2014)。数据显示,2014年,盈利经销商的比例从2009年的七成降至2014年的不足三成。

“高库存和不合理的考核规则使大多数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助理秘书长王冀预测,2015年我国车市总体仍保持增长,但汽车经销商的生存前景不容乐观。

去年,乘用车经销商的月库存量一直是供应商的两倍以上,部分月份甚至接近4倍。并且汽车经销商与汽车供应商的库存差别显著。数据显示,经销商压力最大的一个月,库存系数为2.22,汽车供应商的库存系数最高只有0.78。

有分析认为,高库存占用了经销商大量资金,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不合理的考核规则使经销商为了完成任务而不得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实施销售。

白皮书显示,今年由于市场情况仍不容乐观,预期会有越来越多的汽车供应商将压力转嫁给汽车经销商,以确保自己的产销目标能够完成。

此外,数据显示,2014年有超过60%的经销商授权合同期限低于三年,在现有市场环境下,经销商基本无法收回初期的投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销售模式上,有81%的乘用车供应商强制要求经销商建立4S规模的专营店,绝大部分授权合同中对建筑面积都有明确要求。

上述众多规定,在《办法》中被明确制止,这也是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分歧所在。“去年《办法》进行到一个实质性的阶段,这是利益博弈的过程。”朱孔源表示,有争议可以先搁置,应尽快出台《办法》解决问题。

参考美国模式建立特许经营法

从之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到目前备受关注的《办法》,中国汽车流通领域摸索了10年时间。

朱孔源表示,下一步将通过立法方式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法制将逐步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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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冬丽]

标签:办法 汽车经销商 汽车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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