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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行道私设停车场现象依然任性 律师:属违法行为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济南人行道私设停车场现象依然任性 律师:属违法行为 6月5日深夜,一名小伙儿骑车经过振华商厦门前一人行道时,被设置停车区域的钢丝绳割喉,经抢救无效死亡。【部门回应】6日下午,据魏家庄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介绍,振华商厦门前人行道停车收费问题已经存在10多年了。

6日,银座八一店南侧的人行道被一个自行车停车场霸占。 记者高歌摄

6月5日深夜,一名小伙儿骑车经过振华商厦门前一人行道时,被设置停车区域的钢丝绳割喉,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底,该人行道上停车收费区被相关部门取消。近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人行道私设停车场现象依然任性。

振华商厦附近:小伙儿遭割喉人行道禁停

6日下午,在振华商厦门前人行道,原有的车架已拆除,道路变宽不少。15:00左右,一市民骑电动车来到人行道停车,两名万达物业工作人员立刻跑过去制止。6月份,在人行道收停车费的严女士因拉钢丝绳导致一小伙儿深夜遭割喉死亡后,这里的车架就被拆除了。

“魏家庄街道办没有足够的人手,跟万达的物业协商好后,由我们在这看守,不允许市民在人行道上停车。”该工作人员说,在万达与振华中间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是正规停车区,归属权属于万达。在每天8:00-22:00时间段内,该段收费标准,电动车和变速自行车为1元/次,普通自行车为0.5元/次。

【部门回应】6日下午,据魏家庄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介绍,振华商厦门前人行道停车收费问题已经存在10多年了。她说:“在人行道上设置停车收费区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些都是市政道路,城管科没有执法权,曾多次劝阻过严女士,没有成效。我们也不能强制去制止其收费行为。” 八一银座附近:车辆霸占整个人行道“收了钱一部分给上面”

5日下午,在八一银座商城南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各停了近50米长的自行车等车辆。整个人行道已被占满。据在这收取停车费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在这收取停车费已得到附近派出所一杨姓工作人员的同意,“我们收了钱一部分给上面,一部分是我们的工资。”她说。

【部门说法】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八一银座片区的四里村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所里没有姓杨的警务人员。“商城附近人行道设置停车收费区域归政府车管办管理,我们已经移交管辖权,所里跟在人行道上设置停车区域收费的人没有关系。”他称,城管部门也应该去管理调查。

世茂广场附近:停车区经街办批准留有安全通道

在世茂商场北侧,停放了三四排摆放有序的自行车及电动车。其中两排中间有一条4米多宽的通道,方便车辆以及市民通行。正在取车的一名市民告诉记者,世茂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没有收取过停车费,也没有设置绳索划定范围。“每次在这里停车都很方便,我也会把电动车摆放整齐。”他说,这里时常有世茂的工作人员在这整理车辆,他们也会负责看管。

【部门说法】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世茂商场物业负责人,“停放自行车的区域是市政道路,我们无权在这收费。”他说,商场营业之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允许市民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车辆,也没有收取停车费。因有过停放车辆丢失的事故,商场也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去巡逻检查,并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可以通行。

和谐广场经十路一侧:占道看车处是换乘点将加强规范

日前,本报报道了和谐广场经十路一侧占用部分人行道设置收费看车处一事,引起市民关注。6日上午8点,记者在和谐广场经十路一侧看到,有几位市民将自行车或电动车停在收费看车处,然后到公交车站,乘坐公交车上班。

【部门回应】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占用人行道实属无奈之举。据了解,和谐广场处于经十路和纬十二路的路口,部分上班市民在此处停放自行车或是电动车,就近乘坐直达上班地点的公交车。因此,和谐广场前变成了部分市民的换乘点。槐荫交警大队下一步将设立标牌、标语,加强交警的引导和巡逻,尽可能维持好交通秩序,确保行人安全。 (记者黄智义实习生赵冉)

律师说法

占用公共道路进行经营性收费

属违法行为

在人行道上划区域设停车收费是否合理?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律师对此认为,济南市区有多个地方道路存在在人行道上停车收费现象,均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他说,如果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市政公共设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有关部门给审批了手续,也是违法的。在公共道路进行经营性收费,城管部门应该加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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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停车收费 停车场 世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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