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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矿主无证开采 酿重大事故出人命获刑


来源:琅琊新闻网

原标题:山东临沂矿主无证开采 酿重大事故出人命获刑

自古以来人命关天。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一白云石矿业主杨某不仅无证开采,置政府部门责令停业于不顾,而且罔顾石矿安全生产,最终酿出重大安全事故,致使购运石料的张某翻车丧命。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杨某今年41岁,原籍莒南县人。2013年秋,他看到经营白云石矿开采利润可观,便托人联系从他人手中转包了一处无证开采的白云石矿。经营不久,杨某的石矿便受到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开采经营。杨某停顿一段时间后,又悄悄进行开采。2014年5月10日,当地群众张某驾驶拖拉机到杨某的石矿购运石料,因该石矿运输土路陡峭,路西紧邻的深坑处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之雨天路面光滑,导致张某驾驶的拖拉机翻落石塘,造成张某当场死亡。案发后,杨某自知惹下大祸,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经营的石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杨某自动投案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法从宽处罚。综合上述量刑事实,考虑到其属过失犯罪、积极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形,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何金洧陈兆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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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开采 杨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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