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关于“以房养老”,官方的热捧和社会的冷落形成鲜明的对比,一项新的政策究竟是让“老有所养”还是“老无所依”。

山东是老龄化大省,养老问题十分严峻。“以房养老”的提出被认为是政府解决养老难题的对策,进而被认为是政府在逃避责任而备受争议。尽管争议不断,山东等地方政府对“以房养老”的热情高涨不减。

山东拥有超1500万老龄人口 老龄化程度全国居首

2012年,山东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15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4.3%,山东成为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超出国际上10%的标准,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山东省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老年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教授、法经济学研究所所长魏建表示,面对当前山东省人口老龄化严重加剧,其未来的趋势肯定难言乐观,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老龄化在给山东的老年事业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老龄产业及山东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详细]

山东明年部分城市或推出以房养老产品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因此迅速成为热议话题。记者15日获悉,一家商业银行计划最早明年一季度前后,在山东部分城市推出以房养老贷款产品。

15日,济南中信银行一位个人贷款业务的负责人对记者称,大约在上周一,他们银行在开会时提到,明年一季度前,将在山东部分城市推出“以房养老”的产品,不过由于目前这种产品还在设计过程中,房价评估、贷款利率、贷款时限等具体执行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可以确定的是以房养老的产品贷款人,贷款人的年龄起码“要到60岁以上”。业内人士称,如果中信银行的这款产品按计划推出,这可能是山东市场首款“以房养老”的产品。[详细]

以房养老争议分化 山东等地方政府热情更高

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

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显示,虽然国家层面的试点要在明年上半年推行,但山东等地方政府在此举措上的热情更高,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或在今年内、明年初就落实“以房养老”的试点,其中北京已经明确了变“以房养老”为“以房助老”。记者注意到,在公众仍对“以房养老”试点有颇多疑虑和担忧的同时,山东、陕西、北京等地近日相继传出消息,将很快启动“以房养老”或“以房助老”试点。[详细]

山东省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老年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一。

据测算,截至2015年,山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0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19.7%,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80多万,“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日益加剧,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将不断扩大。

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被抵押房产处置后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增值部分还有望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样一种和传统按揭方式相反的

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被抵押房产处置后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增值部分还有望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样一种和传统按揭方式相反的"倒按揭"养老模式,几年前在国内短暂露脸后归于沉寂,近期却又掀起了舆论热议。

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金融的力量不可忽视,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

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金融的力量不可忽视,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

目前我国实行“以房养老”有哪些困难?民调发现首先是“房子产权年限问题”(30.8%),其次是“农村房屋无法抵押变现”(21.1%),第三是“养老资源短缺,服务设施跟不上”(13.1%)。

目前我国实行“以房养老”有哪些困难?民调发现首先是“房子产权年限问题”(30.8%),其次是“农村房屋无法抵押变现”(21.1%),第三是“养老资源短缺,服务设施跟不上”(13.1%)。

“87.6%受访者感觉“以房养老”不可行,专家意见相反”......尽管老龄化严重,山东等地方政府推广“以房养老”的热情并没有让人买账。“以房养老”山东遇冷,恐遭集体拒绝。有评论直指,“以房养老”是社保不利下的馊主意。

调查显示9成受调查者认为“以房养老”不可行

日前,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此举引发公众对“以房养老”的关切和热议。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127815人参与),79.8%的受访者表示一直在关注“以房养老”的相关新闻。93.4%的受访者认为“以房养老”不能代替政府养老。[详细]

济南以房养老试行两年没进展 观念障碍难以破除

用房产换取养老资源的可行性有多大?记者走访发现,济南市民对此态度不一。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以房养老”为日益严峻的养老难提供了一个解决方式。

从事多年居委会工作的张新杰认为,观念上的障碍是影响这个政策的原因。“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假如咱们的老人用房子换养老金,自己多尴尬啊!”张新杰说,“不过,孩子工作忙,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也确实值得注意。” [详细]

临沂9成市民不接受"以房养老" 问题多引疑虑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房价高涨,很多市民对于房子有着特殊的感情。不仅老年人不认可,不少年轻人也对这种养老方式提出了疑问。

对于老年人,想给子女有所留的观念,是制约他们选择的一大因素。同时,房价的不确定性也是政策实施面对的问题。

与此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有自己的担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价的不确定性是他们担忧的一个原因。

专家表示,“以房养老”涉及房地产、金融、保险、社保及行政管理多个领域,尽管在一些发达国家推行多年,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可作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之外的一种辅助养老方式,还不适宜做主流方式。[详细]

青岛市民:宁愿把房子留给孩子 在家庭内部倒按揭

继延迟退休和延迟领退休金遭到广泛争议之后,“以房养老”的提出也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坊间关于这个集房子和养老两大难题于一身的政策的公众质疑声,显然高过了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理性推论。

“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把房子留给孩子,在家庭内部进行倒按揭。”50多岁的市民陈先生直言不讳。他说,房子毕竟是财产,将来留给子女或晚辈,这是老人们最大的心愿。“所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重视亲情的社会来说,与其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我觉得还不如让孩子们按期支付养老费用给父母,照顾其日常生活,或者是子女为父母购买郊区养老公寓或缴纳养老院费用,将来父母的城区住房赠予子女或由子女继承。”宋敏认为。[详细]

有媒体盘点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养老问题一直配合着国家政策改变,中国社会对老龄化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良好开端。

国务院专家谈以房养老:养老全指望住房不客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24日在中新社举办的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表示,中国的养老问题全部指望住房养老是不客观的,它只是其中的一个选项,而且是有条件人的选项。

任兴洲认为,住房养老关键在于一个很好的政策设计,另外还要有相关的条例,否则可以预见到不久的将来,关于这方面的纠纷会非常非常的多。房产对于中国非常重要,它是家庭财产最主要的部分,如果这些问题设计不好,另外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相应的保障的话,下一步的问题将会很大。[详细]

推行“以房养老”需配套细则 政府应严格审查

我国推“以房养老”,试图通过激活老人存量资产,减轻国家和个人压力,初衷不错,但就目前现状来看,在实施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思想观念、金融机构等多种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加以完善。

政府应严格审查金融、保险、中介机构“以房养老”的方案,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还要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在新建、改建养老地产项目,新增床位使用时,应切实考虑养老地产周边配套、老年群体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问题,避免配套服务与养老项目脱节的现象,避免因公众认可度不足,设计、配套和服务等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地段过于偏远等因素,使现有新建、改造完成的机构养老项目床位陷入“空置”的窘境。[详细]

“以房养老”属于高端化服务 须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以房养老”必须要坚持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政府发挥能动性建立不同的养老模式,可选择权应该属于民众。对于很多有房子的老年人来讲,以房养老在某种意义上,不失为一个很划算的选择,即便如此,这也只能是个“自主选项”。

说到底,我们要在完善公共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以自主选项为前提,稳步推进“以房养老”,使其成为公共养老的有力补充,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协调健康发展。[详细]

政府责任不因“以房养老”而免除

政府、社会和个人合理分担养老责任,是世界性发展潮流,政府对基本养老承担责任,体现了给付行政法原理之辅助性原则。伴随着老龄化的推进和养老给付负担的加大,许多国家开始倡导或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型的普遍性社会福祉。

切实建立和完善“保障基本”的政府责任。对“保障基本”的构成和射程范围等,应当予以尽可能明确。除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应否附加其他的服务?基本养老服务与国民最小限度生活水准的确立应遵循哪些标准?对《意见》关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力保障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等规定,应当在关切落实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详细]

中国社会对老龄化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也并不能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探索,适应老人的需要,才能见招拆招应对老龄化大潮。

养老问题一直配合着国家政策改变。

中国社会对老龄化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也并不能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探索,适应老人的需要,才能见招拆招应对老龄化大潮。

中国社会对老龄化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也并不能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探索,适应老人的需要,才能见招拆招应对老龄化大潮。

“以房养老”自推出以来便备受社会指责和争议,在民间“误读”与官方“表态”之间,折射出的是国家养老政策的“急应对”和“欠考虑”......急于出台的一项改革意见并不能让中国老年人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破解老龄化难题,仍需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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