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开始了

2020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开始了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淄博市2020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开始了,具体咋申报,注意事项仔细瞧。

单位职工以2019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20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3269元、上限为17284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0年度单位缴费基数;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录入上年度工资收入等数据,按在职人员、本年度减少人员的顺序录入年工资收入、工资发放月数,并打印《2020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2020年参保单位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单位将《申报表》进行公示,单位的劳资、纪检、工会等部门对公示情况要给予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职工本人核查、确认,并在“职工签字”栏内签字(盖章)。详细信息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按照规定,已通过2020年度缴费基数稽核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变更缴费基数,同时将职工和单位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发送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邮箱,工作人员将按照申报顺序,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温馨提示:2020年度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低于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下限,即:低于3269元的按3269元,高于3269元,按实际发放的工资申报;各参保单位应按时申报缴费基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如单位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