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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男子伤人后潜逃十年 为给孩子落户口自首

2013年07月10日 07:29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曹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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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伤人男子逃亡十年后自首

十年前,尚是花季少年的陈某因琐事与工友发生矛盾后持刀将工友砍伤,自此便踏上了漫漫逃亡路;如今,已为人父的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

时间倒退到2003年12月14日,当时年仅17岁在济南市天桥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的陈某因琐事与工友刘某发生争执,年轻气盛的陈某当晚持砍刀将刘某头部和双手砍伤。之后,惶恐不安的陈某便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逃亡路。

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抽调刑警大队民警同泺口派出所展开调查。专案组民警又多次上门找到陈某的父母,劝说他们能够提供线索或规劝陈某投案自首,但始终没有陈某的任何消息。岁月如梭。2013年6月,正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机关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陈某已经为人父!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民警逐渐掌握了陈某更多的线索信息。

专案组民警再次登门做陈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据了解,陈某负案在逃,他是无法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更无法给孩子落户口。民警劝说陈某父母,让陈某多多考虑爱人和孩子。民警将陈某投案与否的种种利害关系耐心细致地向陈某的父母逐一讲明。最终,陈某的父母同意配合民警工作劝说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6月22日上午9时许,陈某在女友的陪伴下到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投案自首。

当谈及十年漫漫逃亡路,陈某表示每一天都过得暗无天日,噤若寒蝉的他早已濒临崩溃的边缘。他说,他回来承担责任也是希望能给爱人和孩子一个更好的未来。目前,陈某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初晓芳] 标签:孩子 济南一男子伤人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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