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滨州市沾化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鲁滨沾)应急罚〔2026〕39号:山东欧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欧亚”)因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甲醇、硝基苯经营活动,被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处罚款1579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288337.20元。

沾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54号第B档,作出上述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欧亚创建于2011年,专注于聚酰亚胺(PI)单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经过10余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经由4,4'-二氨基二苯醚(ODA)扩展至含均苯四甲酸二酐(PMDA)等单体的多元化的产品线。聚酰亚胺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下游产品广泛用于航空、高铁、海底电缆,5G等高新技术领域,与当前的新能源和微电子等新增长热点紧密相关。

为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山东欧亚分两期在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投资高分子项目,建设完成后其将拥有全国最大的PI单体材料研发中心,并成为全球最大和种类最全的PI单体生产基地,其中ODA综合年产量将达到8000吨以上。
(凤凰网山东综合自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欧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