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郝润霞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0月30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郝润霞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9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免去:
任振鲁的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0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百顺的提请,于2026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霞为聊城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忠伟的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1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的提请,于2026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任命:
陈家勇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令庆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吕聊生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孟凡利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管玲玲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贾忠波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晓斌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阮建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玉辉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武明洁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舒辰晨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家勇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令庆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宁照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金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管玲玲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贾忠波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来源:聊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