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到现场即出具检验报告,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

车未到现场即出具检验报告,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

据信用中国,10月19日,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的违法事实,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相关责任人、检验人员,利用“一车多牌、报检车未到现场、套牌检验”等方式,在该公司所属青岛罐车检验基地通过年度检验,并取得由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涉案金额共计10.4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按从重情节处以罚款20万元。

除企业罚款外,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王卫、王海宝正因涉嫌制作虚假文件罪接受公安部门刑事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于今年9月8日分别对两人立案调查,建议待刑事程序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后,再依法处理。对省特检院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二级审核负责人马加朋、三级审批负责人席光峰两人,建议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处罚材料还提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涉及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移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相关材料建议在处罚下达后移送,逐级报送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特检集团全资子公司,是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研究的山东省首家公益类国有企业,具备国家认可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资格。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其创始于1978年,注册资本4亿元,检验对象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品类,经营范围还包括安全评价、设备监理、检验检测服务等。

(凤凰网山东综合信用中国、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