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不足三个月,金岭化工接连因环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处罚

相差不足三个月,金岭化工接连因环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处罚

10月14日,东营市应急管理局披露(鲁东)应急罚〔2026〕77号处罚决定: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金岭化工”)因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处以10000元的罚款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金岭化工位于东营广饶,立足渤海湾丰富的原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盐化工,生产氯碱产品,走耗“氯”、耗“氢”、耗“酸”路线,先后上马甲烷氯化物、苯胺、环氧丙烷等项目,同时,配套上马热电装置,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各车间生产,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家火炬计划盐化工特色产业基地。

股权穿透显示,其有2家持股股东,分别为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金岭集团”)、创进发展有限公司,其中金岭集团持有其股份66.2379%,为实控人。

金岭集团是一家以化工新材料、热电能源、地产开发、餐饮服务为主导产业的大型企业,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

除了因安全问题,今年7月22日,金岭化工还曾因环保问题被处罚——东环罚(2026)广24号文件显示,金岭化工50MW背压机组改造项目尚未办理环保手续,其环保治理设施未按照要求通过环保验收,被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处以298437元罚款处罚。

(凤凰网山东综合自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天眼查、金岭集团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