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设7处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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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设7处收费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6〕13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6〕6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7处,名称分别为:表白寺北、太平西、临盘、郑家寨、神头、前孙、宁津西。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