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青岛海关官网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缉违字〔2026〕127号),威海坤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出口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被海关处以0.12万元罚款。

处罚文书显示,威海坤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建中,既是该批货物境内发货人,也是生产销售单位。
2026年4月27日,该企业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两项碳纤维复合芯,申报目的国为印度。经海关现场查验、专业归类,并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测确认,两票实际货物的比抗拉强度、比模量指标,均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9C110.e物项范畴,需向海关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黄岛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威海坤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以从事化学纤维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威海南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威海南海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0024%股份,为其实控人。
(凤凰网山东据青岛海关官网、公开资料等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