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人死亡、曾欠薪超150万,兴润建设集团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致1人死亡、曾欠薪超150万,兴润建设集团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2024年11月14日,四川省什邡市方亭街道回龙小区A区发生1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川什邡山东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什府函〔2025〕5号),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026年9月1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建罚字〔2026〕77号显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安排专人对高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告知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网等安全措施;未向高处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事故点位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事故发生点位自开工以来无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未认真审核高处作业人员相应资质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700000217686-2项“一般”裁量阶次,机关决定对该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090002]30日的行政处罚。处罚期限自该单位收到本决定书,泰安市相关主管部门将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标记“暂扣”状态起计算。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凤凰网山东梳理发现,这并非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被罚。2023年‌,公司因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在山西高平被罚款1.6万余元。2024年‌,公司又因拖欠131名农民工工资154.13万元,被日喀则市人社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履行并列入西藏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

另外,今年以来,该公司有十余条被执行人动态,仅10月份就新增五条被执行信息。目前,公司法人代表魏华已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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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山东省肥城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成立于1989年,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凤凰网山东综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眼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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